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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国务院办公厅发出《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“三项行动”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09〕32号,以下简称《国办通知》),部署在各地区、各行业(领域)、各生产经营单位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、治理行动、宣传教育行动(以下简称“三项行动”);省安委会办公室发出《关于认真落实国办发〔2009〕32号文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“三项行动”的通知》(粤安办〔2009〕38号),要求贯彻落实好《国办通知》精神,确保“三项行动”取得实效。为贯彻落实好《国办通知》和省安委会的通知要求,推动我市“三项行动”的扎实开展,结合市安委会《关于印发〈兴宁市“安全生产年”活动方案〉的通知》(兴安委〔2009〕7号)的要求,特制定宁新安全生产“三项行动”实施方案,请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贯彻落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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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维护宁新街道烟花炮竹市场经营的正常秩序,严厉打击非法生产、经营和储存烟花炮竹的行为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和《烟花炮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结合本办事处实际,现通告如下:
一、烟花炮竹的生产,必须由具备法定条件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企业进行生产,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烟花炮竹。
二、烟花炮竹批发、零售网点,由市公安局、安监局和工商局确认安全经营条件后,秉着“合理布局、方便群众、活跃市场、确保安全”的原则进行经营活动,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经营烟花炮竹。
三、烟花炮竹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和地点储存和燃放,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交通枢纽区内和民宅、幼儿园、中小学校、加油站、敬老院等国家禁止燃放的地点燃放和储存烟花炮竹。
四、如有违反烟花炮竹生产、经营、储存的任何单位和个人,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将依照《烟花炮竹安全管理条例》规定,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。
五、如发现有违反烟花炮竹管理规定的,广大人民群众应积极向公安机关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,确保一方平安。
举报电话:0753——3232800(宁新安监办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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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海丰鞋厂(宁新分厂)坐落于宁新街道办事处大岭村(威景大酒店对面),是全球制鞋业中规模最大、综合实力最雄厚的企业之一,产品出口欧美各国,是兴宁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,现需招工近千名,男女不限,年龄18—35岁,欢迎就业者踊跃报名。

☆广东云光毛巾厂因企业发展需要,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数十名纺织技术熟练工,底薪1000元,男女不限,有意者请致电0753—339697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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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 学习贯彻“十七大”精神,开创宁新各项工作新局面!

★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人人关注、人人参与、人人有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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